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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知識點,速get!發表時間:2023-08-18 16:41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什么情況下需要進項轉出? 轉多少? 怎么填報? 深小稅梳理了一些 關于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常見問題 快來學習吧!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6.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專用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在改變用途的“當期”做進項稅額轉出。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并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納稅人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13至23b欄“二、進項稅額轉出額”各欄,分別填列納稅人已經抵扣但按規定應在本期轉出的進項稅額明細情況。 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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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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