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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丟失怎么辦?這樣做就對了發表時間:2023-07-19 16:56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發票丟失了怎么辦? 會有什么后果嗎? 未按規定保管紙質發票并造成發票損毀、遺失的,納稅信用評價扣3分;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無需登報聲明作廢。 當前稅務部門已經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報稅信息的共享共用。納稅人丟失發票的發票聯、抵扣聯后,無需前往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丟失增值稅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受票方如丟失或損毀已開具的電子專票,可以根據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等信息,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通過后,下載電子專票。如不掌握相關信息,也可以向開票方重新索取原電子專票。 首先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然后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持稅控設備到主管稅務機關或自行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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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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