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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企業常用扣除項目有哪些?

發表時間:2023-05-25 14:06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2023年5月31日前,企業需完成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企業所得稅常見的扣除項目有哪些?標準一樣嗎?


01

工資、薪金支出

1

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2

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按規定扣除。

3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


02

三項經費支出

類別

扣除限額

超過標準限額部分的處理

職工福利費

工資薪金總額的14%

不得扣除

工會經費

工資薪金總額的2%

不得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

工資薪金總額的8%

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小提示:特殊行業的“職工培訓費”

1.航空企業實際發生的飛行員養成費、飛行訓練費、乘務訓練費、空中保衛員訓練費等空勤訓練費用,可以作為航空企業運輸成本在稅前扣除;

2.核力發電企業為培養核電廠操縱員發生的培養費用,可作為企業的發電成本在稅前扣除。企業應將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與員工的職工教育經費嚴格區分,單獨核算,員工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得計入核電廠操縱員培養費直接扣除。

3.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03

保險費支出

項目

扣除標準

五險一金

準予扣除

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業財產保險、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費

準予扣除

特殊工種職工人身安全保險費

準予扣除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

準予扣除

為投資者和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費

不得扣除

小提示

上述“五險一金”指按規定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04

業務招待費支出

1

一般情形: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2

籌建期間: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05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企業類型

扣除限額

超過標準限額部分的處理

一般企業

銷售(營業)收入的15%

準予結轉至以后年度扣除

醫藥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化妝品制造或銷售企業

銷售(營業)收入的30%

準予結轉至以后年度扣除

煙草企業

不得扣除

/

小提示

1.籌建期間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

2.“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不包括資產處置收益、營業外收入和一般企業的投資收益等。

06

公益性捐贈支出

1

捐贈途徑:通過規定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用于規定的公益事業捐贈支出可扣除,直接捐贈或通過營利機構捐贈,均不得在稅前扣除;

2

一般規定: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限部分,準予以后三年內結轉扣除。

3

特殊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公益性扶貧捐贈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07

利息費用支出

具體情形

扣除限額

1.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

準予扣除

2.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準予扣除

3.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

準予扣除

4.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非關聯方)

不超過按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5.企業向關聯方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

①可扣除利率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②可扣除本金不超過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與權益性投資比例規定標準:金融企業為5:1;非金融企業為2:1

③企業如能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6.企業向自然人借款(股東或有關聯關系自然人)

根據“向關聯方企業借款利息支出”規定的條件進行扣除

7.向自然人借款(職工或其他人員)

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準予扣除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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