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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個稅年度匯算,專項附加扣除熱點17問請收好!“五險一金”如何做財務處理?

發表時間:2022-06-02 15:08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2021年度個稅年度匯算正在進行中,申稅小微為大家梳理了一些關于辦理個稅年度匯算中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的熱點問答,希望能幫助大家正確理解政策,準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那么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問答吧。


1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0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子女的范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02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2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03

繼續教育的扣除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04

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扣除時,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答: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

05

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是否可以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所讀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的,可以享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


3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06

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07

我用貸款買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將該房屋貸款還清后置換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貸銀行依舊給我的是首套房貸款利率,**套房時我沒享受過貸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貸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政策嗎?


答:可以。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如果納稅人沒有申報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08

妻子在A省市婚前有首套住房貸款,婚前已經享受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楹蠓蚱薅嗽贐省市買了新房并記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沒有買過房子,這種情況下,如果B省市的新房符合首套貸款條件,丈夫是否能享受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婚后,如果妻子就婚前已購住房申請繼續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夫妻雙方均不能再就其它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楹?,如果妻子未就婚前已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且丈夫之前也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則丈夫可以就其婚后新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4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09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納稅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具體扣除標準如下:(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二)除**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10

納稅人公司所在地為A省市,被派往B省市分公司工作,納稅人及其配偶在B省市都沒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B省市租房,納稅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如果可以,應按照哪個城市的標準扣除?


答: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納稅人的任職受雇所在地,如果任職受雇所在地與實際工作地不符的,以實際工作地為主要工作城市。該問題中,納稅人當前的實際工作地(主要工作地)是B省市,應當按照B省市的標準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5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11

贍養老人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痘橐龇ā芬幎ǎ夯樯优?、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體扣除標準為:(一)獨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二)非獨生子女,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扣除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

12

雙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獨生子女的標準享受扣除?


答:雙胞胎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扣除。雙胞胎需要共同贍養父母,雙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贍養人,因此每個子女不能獨自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13

非獨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協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6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

14

大病醫療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15

大病醫療支出中,納稅人于2020年的年末住院,2021年的年初出院,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度分別扣除嗎?


答:納稅人2020年住院,2021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費用支出屬于2021年的支出。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條件,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6月30日前辦理2021年度匯算時享受此扣除。

16

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如果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額是多少?


答:夫妻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額分別計算,每人最高扣除額為8萬元,合計最高扣除限額為16萬元。

17

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時,納稅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納稅人日??床r,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等資料備查,同時,納稅人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查詢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累計金額。




五險一金


五險一金具體指什么?分別由誰來繳納?


解答


五險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繳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


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不繳納。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提問


企業承擔部分的“五險一金”如何處理?


解答


1.企業計提工資及社會保險費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
2.企業上繳“五險一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提問


企業代扣個人承擔部分的“五險一金”如何處理?


解答


1.企業代扣“五險一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

2.企業上繳代扣“五險一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提問


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


解答


1.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企業繳納代扣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相關優惠政策


疫情期間,社保費優惠政策具體規定有哪些?


解答


1.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


(1)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2)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ǔ笔⊥猓Υ笮推髽I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


(3)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湖北省免征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4)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以單位方式參保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3.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鹗罩е虚L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征;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征的統籌地區,由各省指導統籌考慮安排。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4.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

5.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可自愿暫緩繳費。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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