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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當月繳納上月費款如何享受社保費緩繳政策?發表時間:2022-05-31 10:09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推出新一批“稅務講堂”系列課程,為納稅人繳費人集中解讀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本期課程由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司副司長王發運擔任主講人,對公眾關注的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保費政策問題進行講解。 政策規定,企業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某企業負責人反映,他的企業是當月繳納上月費款,這種情況下,如何享受緩繳政策? 享受緩繳政策的月份主要是根據費款所屬期確定。按照政策規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目前,部分省份是當月繳納當月費款,部分省份是當月繳納上月費款。對于當月繳納上月費款的省份,企業從2022年5月起開始享受緩繳政策。 提示: 特困行業緩繳企業社保費的政策出臺后,地方政府或部門可能會出臺本地的具體實施意見,所以有關操作請以當地政府或部門的規定為準。 為了方便市場主體及時了解適用稅費支持政策,稅務總局對新出臺的和延續實施的有關政策進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體、優惠內容、享受條件、政策依據的編寫體例,形成了涵蓋33項內容的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指引,后續將根據新出臺稅費政策情況持續更新。今天帶你了解:新出臺的稅費支持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和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政策 【享受主體】
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 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享受主體】
中小微企業
【優惠內容】
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
【享受條件】
1. 中小微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
?。?)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
?。?)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2. 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3.中小微企業可按季(月)在預繳申報時享受上述政策?!敦斦?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號)發布前企業在2022年已購置的設備、器具,可在政策發布后的預繳申報、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
4.中小微企業可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自行選擇享受上述政策,當年度未選擇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享受。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號)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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