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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錦囊讓企業規避微信、支付寶收付款風險

發表時間:2021-09-27 08:00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最近,有公司個人微信、支付寶收款被查了!


案例一:


深圳市某彩印廠2017年11月銷售紙盒17.5萬元,通過銀行、微信收取款項,并進入該廠人員的私人賬戶,未申報納稅。最終被判處補繳增值稅、附加稅、企業所得稅共計4.2萬元,并處于罰款2.1萬元。


案例二:


廣州市某信息咨詢公司,經核查,通過微信、私人賬戶或者現金方式收取做賬費,其中隱匿收入281萬元,最終稽查補稅85萬元,罰款42萬元。


案例三:



南京某物業公司,通過私人的微信、支付寶收支公司經營款項,將企業收入進入私人賬戶。公司通過自查以及立案期間自行申報進行了補稅,減少了風險和損失。


上面三個案例,都屬于隱匿收入,特殊之處是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新興的支付方式來實現的。企業頻繁的使用個人微信、支付寶為隱匿收入提供了可能性,也逐漸成為了稅務稽查關注的重點!


02
微信、支付寶收付款風險巨大

現在很多單位都使用微信、支付寶來收付款,確實很便捷,但同時千萬不要忽視其中的風險!


1、增值稅的風險


對于付款方存在兩個風險,一是無法取得進項抵扣憑證的風險,二是取得虛開發票的風險。

無法作為進項抵扣的具體原因


買賣雙方通過微信進行資金交易


開專票時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齊全


因通過微信轉賬導致無法填寫發票上的銀行賬號信息


賣房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買房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抵扣進項稅


增值稅應納稅額增加


個人支付寶、微信支付不通過公戶,通常三流(資金流、貨物流、發票流)不一致,很可能存在買發票的情形,付款方很容易收到虛開的發票而給自己招來風險。


對于收款方,存在未能及時申報收入的風險。


未能及時申報收入的具體原因


通過微信收取貨款,與個人消費記錄容易混淆


導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報增值稅


存在偷漏稅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企業所得稅的風險,一是漏記收入,二是成本費用調增。如果企業員工以個人的微信、支付寶支付款項,當時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后期彌補憑證程序較繁瑣,若沒有取得合規的憑證,則所得稅面臨調增的風險。


3、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通過微信、支付寶給員工發放工資,存在漏報個稅或刻意偷逃個稅的風險。同時微信、支付寶發紅包還要注意個稅問題,應該區分不同的情形判斷是否繳納個稅,以及如何繳納個稅。



4、公司管理風險


采用微信、支付寶付款,在公司管理方面也存在風險。



5、股東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公司如果長期使用股東的個人賬戶來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業出現資不抵債,股東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用個人資產償還公司債務。


03
微信、支付寶收付款如何規避風險?送你5個錦囊!


微信、支付寶收付款雖然存在風險,但企業只要做好管理和規范,正常申報收入,繳納稅款,是可以有效規避風險的!


1、以公司的名義開通微信、支付寶賬號


以公司的名義開通的微信、支付寶賬號,屬于對公賬戶,與銀行賬號的性質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進行交易。


2、對于個體工商戶,單獨設置微信、支付寶賬號


個體工商戶,是允許以個人賬戶收款的,但為了與家庭消費區分,建議單獨設置一個微信、支付寶賬號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個人賬戶收取款項及時打入對公賬號



有些時候個人賬戶收取款項較方便,但為了避免漏計收入,應該及時將收入轉入對公賬戶。


4、保存賬單及收付憑證


支付寶、微信的賬單、收付憑證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收付憑證具有相同的效力,企業應該定期打印保存。


5、及時索取憑據


個人用微信、支付寶付款應該及時索取憑證以抵扣進項稅或用于成本費用的入賬。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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