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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條"也可入賬?無票支出如何納稅調整?

發表時間:2021-09-23 08:08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白條可以入賬?


我印象中我們老師告訴我白條是絕對不能入賬的?

先別急,首先我們要搞懂什么是白條,白條好像書本上沒有什么特別的定義,其實我們民間理解其就是和發票相對的一個概念。打個白條子,即以個人或單位的名義,在白紙上書寫證明收支款項或領發貨物的字樣(或者是自制收據),以此來充當原始憑證。

白條不能入賬的說法,我覺得更準確的理解并不是說白條作為原始憑證入賬的問題,更多的說的是白條作為在證明業務真實性上的瑕疵以及其會帶來的稅收風險。也正是這種瑕疵和風險,在一些企業內部規范中,白條是不被允許記賬的。但是在業務真實的情況下,白條并非做賬的阻礙,沒有發票,取得的是白條,也需要如實記賬。

1、沒有發票不是記賬的阻礙。

不知道什么時候起,我們一些會計朋友做賬的思維就停留在發票上面了,沒有發票就不做賬,沒有發票就不會寫分錄,不會做賬了。

公司開會臨時在路邊攤買了點水果,沒有發票;
公司搬運資料找了兩三個力工,支付了幾百塊勞務費也沒有發票;
類似情況也有很多,也都是真實的業務,真實的與公司經營相關的支出。

面對這些沒有發票,可能只有一張簽了字的報銷單據,一張收據、一張購買清單或者是一張勞務提供者簽字的費用領取單的業務。

你會做賬嗎?怎么寫分錄呢?

其實這個和有發票的么有任何區別,有發票你計入啥科目,沒有發票你同樣處理。

買水果用于開會擺放有發票計入辦公費,那沒有發票的也是計入辦公費。

為什么很多會計會形成么有發票就不做賬,甚至不會做賬的思維,這個其實就是被稅法的思維干擾,增值稅憑票(抵扣憑證)抵扣,所得稅憑票(扣除憑證)扣除,每次我們談論到稅,都會涉及到票,所以很多人思維中就把票的位置看到無比重要。

記??!

會計做賬永遠都是以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為標準的,做賬的問題千萬不要和稅收規定扯在一起。所得稅上規定應稅行為沒有發票(扣除憑證)不得稅前扣除,那就推論出沒有發票也不能進行記賬,這個顯然是不對的。

會計準則從來沒有說過,沒有發票就不能入賬,不能報銷。

《基本準則》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第三十三條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顒又邪l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發生了經濟業務,就必須進行會計處理,要如實的記錄交易事項,這是會計核算最基本的要求,及時準確。會計處理對費用的確認,并沒有設定發票上的條件,就是說,缺發票不構成費用確認的限制,因公司臨時開會路邊攤買的水果沒有發票,這是客觀條件導致,其并不能否認業務的真實發生,這些業務完全符合費用定義的,費用實實在在的發生了,這就是業務的實質。

換句話說,我們能夠從付款憑證、清單明細甚至物資盤點明細表,領用簽字等其他資料和票據證明支出確實合理真實的發生,只是實在沒辦法取得發票,這種情況下會計也應該以其他資料作為原始憑證進行賬務處理,如實記賬。

當然,這里的意思并不是說以后大家記賬要不要發票都無所謂了,且不說抵扣和稅前扣除在發票上的特別要求,就是在證明業務真實上,發票其實本身也是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很多企業在財務制度上也是把發票的取得作為必要的條件的。

所以,從會計核算角度,發票是構成業務真實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取得發票的必須取得發票,但是特殊情況實在無法取得發票,那么也不構成記賬的阻礙,憑借其他原始憑證資料也是應該及時記錄業務的。

2、沒有發票是稅收申報的阻礙

沒有發票,賬你可以記錄,但是稅你就有問題了。

增值稅方面,無非就是抵扣的問題,增值稅抵扣這沒有辦法,增值稅完全就是憑票抵扣的,你沒有合法合規的扣除憑證,哪怕所有人都認可你這真實的業務,你也是沒有辦法抵扣的,你只能就全部支付的價款計入成本費用。

目前有效的抵扣憑證種類如下,發票是最主要的一種:


所以,沒有抵扣憑證,比如你買的水果沒有取得專票,那就不能抵扣增值稅。

這個其實就是公司的一項損失,本來增值稅是鏈條稅,以增值來繳納的,公司銷售產品從下游收取的稅金抵扣掉購進時候墊付的稅款,差額的部分納稅,但是如果你沒有取得進項抵扣憑證,那你墊付的稅款就無法抵扣,這部分墊付的資金就轉化為了你的成本,減少了你的利潤。

比如二哥稅稅念公司銷售226的貨物,收入200,銷項稅26,采購成本113,貨款100,進項稅13,本來公司利潤100,繳納增值稅26-13=13,但是公司沒有取得發票,那對不起,進項稅13抵扣不了,所以繳納增值稅26,利潤變成100-13=87。

企業所得稅方面

企業所得稅的扣除其實也是講求的真實合理,但是企業所得稅發票對扣除憑證也是有明確規定的,也就是真實合理也要結合稅前扣除憑證來綜合考慮,你真實合理,但是你該取得發票沒有發票,那也扣除不了,想法,你有發票,但是你就一張發票,業務無法判斷是真實的(可能是買的發票),那也不能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里面明確了兩點。二哥就不搬條文了,具體意思就是分兩種情況。

a、如果你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那么除了特殊情況,你都應該以發票為扣除憑證。

b、如果你的支出不屬于應稅項目,那么正常情況是不以發票為扣除憑證的。但是如果屬于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以開發票的,也可以以發票為稅前扣除憑證。

前面二哥說的什么買水果、取得別人的勞務服務,很顯然肯定都是增值稅應稅項目,那么按照28號公告,那據必須以發票為扣除憑證,如果說會計核算和所得稅稅前扣除大前提都是業務真實,那么所得稅扣除在業務真實的判斷上條件應該更嚴苛,發票作為真實性組成部分,應該取得而未取得的理論上就是不能稅前扣除。

特殊情況是什么?

特殊情況當然不是當普通情況來用,之所以特殊,那就是放出口子來解決一些確實難以解決的實際問題的,那就是小額零星業務的發票處理問題。

我舉個例子,在路邊個人商販買水果支出了200塊錢,對于個人來說,這個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當然屬于。

但是這確實是企業的支出啊,真實的合理的啊,就是沒有發票,好了,這種情況,開了個口子,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所以這個特殊情況真是解決特殊情況的,你不要亂擴大范圍使用,也別化整為零,去冒這個風險。

起征點,個人就是按次300-500。

如果你的無票支出符合這個特殊的情況,那你可以稅前扣除。

記賬計入了損益,所得稅也允許扣除,那沒有稅會差異,不用做調整。

但是,如果你的無票支出滿足不了,包括金額太大,還有很多人說的什么收款憑證,人家怎么會給我說身份證號,那這些都是你無法滿足這個條件,那很簡單,不得稅前扣除。

稅法條件擺在哪里,別質疑合理性,達不到條件就不要扣除就行了,要扣除就去有發票的地方買。

這種情況賬務計入了損益,所得稅不允許稅前扣除,稅會有差異,那需要做按時調增。

二哥稅稅念公司2020年無票支出20000,為支付個人的勞務費,沒有發票,而且不符合特殊情況。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2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

企業所得稅匯算做納稅調增處理。


有些朋友會說,你這個太理論了,我就沒調整,稅務也沒檢查我,記住,躲貓貓方式的稅收思維不可取,即使你有100次僥幸,但第101次陷落,那你也會承擔所有的稅款和滯納金罰款成本。

哪怕我們沒有本身給企業通過籌劃合理避稅,但是這些細微處的稅收遵從風險我們要懂得規避。

3、無票業務是可以補救的

前面我們說的的無票可能是真的無法取得發票,但是有些業務是暫時未取得發票,那么這種情況,稅收上是可以補救的。

增值稅方面,如果后期你補開了專票回來,那你繼續抵扣即可。

所得稅方面,也可以補救,按照28號公告的相關規定。

如果匯算清繳之前你能拿到發票(不管是開具時間),那你就不用納稅調整,如果拿不到發票,滿足條件,提供了證明,也不用納稅調增,如果都不滿足,那請做納稅調整。


如果你沒做納稅調增,匯算清繳后稅務局發現了,還能給你補救方法。


當然,如果你本身不滿足條件,做了納稅調增,沒有扣除,那以后如果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提供可以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相應支出可以追補至該支出發生年度稅前扣除,但追補年限不得超過5年。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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