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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專用章、公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有關印章的最全風險匯總!

發表時間:2021-09-08 08:21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則因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印章,不要慌!按照下面的五個步驟來:


(1)報案

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2)讓公眾知曉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

持上述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

(這里具體情況按照當地工商局要求哦~~)


(3)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

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③ 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

④ 法人委托授權書

⑤ 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⑥ 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

⑦ 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4)新刻印章登記備案

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所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最后,就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章了。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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