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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保金計算和申報的問題,一并說清!趕緊收藏!

發表時間:2021-08-12 08:27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01

什么是殘保金?


殘保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征收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莞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


殘保金如何計算?優惠政策?


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二)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實際應繳金額=應繳金額-減免金額。


例如:


A公司2020年在職職工100人,平均年薪7萬,沒有安排殘疾人,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為:100×1.5%×70000=105000


注意: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有些地方已改為30人以內)


02

殘保金賬務處理?


1.繳納殘保金:計入管理費用中。



2.返還殘保金的處理:


殘保金要在收到當日,沖減殘保金費用,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賬務處理時:借:銀行存款,貸:管理費用-殘保金。


03

殘保金如何申報?


1.案例(各地區會有差異,例如四川省為1.6%)


甲公司2020年在職職工102人,其中持有殘疾證員工1人,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95萬,計算2020年應申報繳納殘疾人保障金金額是多少?

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低于社平工資2倍


①假設當地年平均工資3萬元: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95<3萬×2倍=6萬元,按照實際平均工資計算。


②保障金年應繳費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6%-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102×1.6%-1)×59500

=37604元


③稅收優惠:乙公司安排比1÷102=0.98% ,0.98%<1%,所以減按應繳費額的90%繳納,


即37604×90%=33843.6元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費款所屬期:自2020年 1月 1 日至 2020 年12月31日


2.申報相關問題


(1)請問申報殘保金時系統默認殘疾人數為0,這個可以修改嗎?“在職職工人數”這項數據的口徑是什么?


①電子稅務局殘保金申報界面“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是依據殘聯審核的殘疾人情況自動帶出,無法自行修改。若該數據與實際人數不符,請先核實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是否經過殘聯審核,確認無誤后,再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


②“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在職職工人數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


2.請問印花稅按期匯總繳納是季度申報還是月度申報呢?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實行綜合申報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7號)文件要求:


自2020年10月1日開始,印花稅按季度或者按次計征。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應當為按季度申報。


3.增值稅代扣代繳申報界面,增值稅征收項目和征收品目未帶出且無法選擇,如何處理?


請先核實申報路徑是否正確,“增值稅代扣代繳申報”請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其他申報】—【增值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申報】功能辦理。另【其他申報】目錄下的【通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申報】功能不是代扣代繳增值稅申報入口,該功能下增值稅征收項目及品目系統自動屏蔽。


若申報路徑無誤可通過“在線導辦”功能反饋解決。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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