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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銷項太多了,有沒有辦法少交稅?

發表時間:2021-08-05 08:26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8月銷項太大了,能不能把8月進項稅發票勾選了?


這些問題其實都是類似的,而回答這類似問題,二哥覺得首先我們要搞清楚為什么會出現某一個月銷項太多,而進項又不足的情況,只有當我們搞清楚了這個背后的本質,才能知道怎么解決。


增值稅是一個什么樣的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商品或服務從無到有,只有最終進入消費環節了,才是真正的停止了增值。比如,假定一批貨物經過ABCD......等若干環節最終進入消費者二哥手中,二哥自己用了不會再流轉增值了。超市銷售給二哥的價格為100元,其實最終只需要對這個100元征收13%的增值稅即可,二哥一共支付113塊錢買這個東西,其中13就是上交國家的增值稅,而前面環節理論上是無需征稅的,否則就重復征收了。


但是我們干財務工作的都清楚,增值稅在實際征管中可不是這樣算的。二哥買的這件商品從工廠出來,工廠賣給批發商會按照銷售價格交一次稅,批發商再賣給超市又會按銷售價格交一次稅,超市賣給二哥最后進入消費者手中再按售價交一次稅。


為什么又要這樣做?簡單的說就是我們在實踐中很難判斷這個貨物是否還會繼續流轉,無法判斷該環節是不是真正的消費環節。所以干脆就直接在每個環節都先墊付稅,由購買方按照適用稅率先墊付,銷售方代國家收下進行申報。


那這樣做肯定就違背增值稅的本質,出現了重復征稅了,那如何避免重復征收呢?


很簡單,如果每個環節的購買方實際上并未用于消費而是繼續生產流通,比如超市從批發商購進的是繼續用于銷售給消費者的,這就是繼續流通,那么它從批發商購進來墊付的稅款,稅務局就給予“退還”。


怎么退還?其實在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出臺之前,這種“退還”就是抵扣(購進抵扣法),就是從進一步流通足額繳納給國家的稅款中先行扣除,剩下還有結余再繳納。比如超市銷售給二哥先按全額100*13%算稅,然后再把其從購進墊付的稅80*13%扣除(抵扣),最后在超市這個環節就是100*13%-80*13%這個結果來實際交稅。



所以,你可以看到,雖然增值稅是最終消費者承擔,但是實際征收管理上是根據各環節的增值分散到各個環節繳納了。



以上圖示,消費者支付了39的增值稅,實際上這39的增值稅是各個環節申報增值稅的累加。


至于每個環節要交多少增值稅,決定因素有哪些呢?


我們從計稅公式來看


本環節應交增值稅

=銷售額*稅率-采購額*稅率

=(銷售額-采購額)*稅率


所以,一般企業所處的環節增值稅額越大(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毛利越高,利潤空間越大),那么在此環節分攤繳納的增值稅越多。


通過公式體現,就是銷項稅很多,但是進項稅卻很少。


那么對于這種情況,除了違法,你沒法少交增值稅,因為你本身增值大,你銷項肯定大,而進項肯定是小的。


少交稅無非就是違法操作,或通過隱瞞收入,不開票不申報減少銷項,或虛開虛抵來增加進項。


為什么我們要通過稅負率來看看一個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是否合理,因為一個企業的利潤水平有同地區同行業的標準,那么在這個大標準下,企業增值額也是基本穩定的,如果沒有特別的情形,企業增值稅稅負率也是相對穩定的,如果偏差過大,那么就要打問號了。


所以,對于文章開頭的問題,如果你這個企業本身增值就大,那么在合法的前提下你是沒辦法做到增值稅少交的,你可能每個月增值稅都比較多。


但是如果企業本身增值不大,但是又出現某月增值稅繳納特別多,這種異常,我們要具體分析一下原因。


1、銷項突然增加導致,可能存在提前開票的情況,增值稅納稅義務提前發生,這種情況一般采購還未發生,進項發票還未來,導致當期增值稅繳納多,這是時間差。


2、進項稅未及時取得,進項抵扣都是憑抵扣憑證,沒有及時取得合法抵扣憑證,無法及時抵扣,也會導致某期的增值稅出現多的情況,這也是時間差。


所以,基本上都是月度之間銷進項不均衡導致的,可能出現某月增值稅繳納很多,其他月份又都是留抵的情況。


從長期來看,是不會改變企業增值稅整體稅負率的,但是卻會因此占用公司的資金,影響企業的經營。


那么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進項來抵扣當月的銷項嗎?


這肯定是不行的,抵扣按照前面原理分析,本身是退還墊付的增值稅,以后月度的進項本身從原理上你尚未墊付,銷售方也還沒申報繳納,無法用來抵扣當月的銷項。


那如果我真的因為沒有及時取得進項導致當月增值稅繳納太多,實際上我增值本身不高,只是時間差導致,而這個又影響了我現金流,影響了我正常經營,我交不起這個稅金,怎么辦?


也有辦法,可以申請留抵抵欠稅。


具體我們可以看一個案例。


二哥稅稅念是一家商貿公司,做簡單的進銷業務,毛利率比較低,靠的是走量,出庫對外開發票結算,進項是直接從工廠取得。


由于毛利不高,公司的增值稅稅負也不高,每個月繳納的增值稅也比較平穩,公司每個月都會積極的測算當月進銷情況,積極跟進進貨和出貨情況,做好開票申報和進項發票的取得,每個月的增值稅稅金支出大概就在20萬左右浮動,具體如下圖。


注:實際不會是這么標準的整數數據,這里僅僅是為案例需要特別處理了。



每個月的增值稅分錄


期末: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2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0


次月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0

貸:銀行存款 20


每個月由于及時取得專票,增值稅基本控制的和公司實際月度收入增減趨勢一致,增值稅對資金的占用也控制的非常好,做到了對資金的最小程度占用。


有一個月,公司稅務專員休假旅游,以往都是月底專員催著供應商把發票月底之前開過來,但是專員休假這個月就沒及時索取,等申報時候發票只能開到次月了。


這下好了,次月的開出來的發票無法放在上月抵扣,這下就出現一個嚴重的后果,企業要交一大筆稅金。


如下圖,3月進項稅為0,一申報直接要繳納600萬稅金,而正常情況下公司全年只需要繳納240萬,對于一個月商貿公司,以走量生存的公司,這個600萬的稅金是墊不起的,直接可以導致資金鏈斷裂。



而與此同時呢,公司后期一直留抵,到年底還能留抵400萬,大量流動資金因為增值稅原因被占用。


如果增值稅是按年計算,那么公司的這種情況就不復存在的,全年銷項合計減去進項即可,但是我們都知道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基本是按月計算申報。


每個月算當月的進銷項,銷項大交稅 ,進項大留以后月份繼續抵,所有正常情況下就只有先交稅,后面產生大量留抵。


那么能不能用后面的留抵來抵前面產生的增值稅呢?如果可以,那問題同樣也就解決了。


其實也是有這個政策的,但是一般情況下這個政策稅務局不會輕易給納稅人用。


那就是留抵抵減欠稅的一個政策。



最終,企業通過和稅務局的溝通取得了稅務局的理解,通過這個政策解決了難題。


具體操作就是稅務局出了了一個《增值稅進項留抵抵減增值稅欠稅通知書》,企業在次月申報時候進行了抵減。



這里公司4月底累計欠稅600萬,期末進項留抵560萬,根據稅務局出具的通知書,抵減欠稅560萬


而在賬面上,增值稅相關科目就是這樣體現的。


3月形成欠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6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00


4月抵減按文件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6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60


處理完后的應交增值稅科目



未交增值稅科目



其實抵減分錄這塊二哥覺得用進項稅轉出更好,直接紅字進項稅科目會讓申報表進項稅和會計科目發生形成差額,而且本身抵減這塊在實際申報時候也是通過進項稅轉出欄目來實現的。



所以,一個企業應該首先應該清楚自己的增值稅稅負情況,然后在日常經營中及時了解月度增值稅進銷情況,做出合理的安排。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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