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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自然災害,如何報備損失?如何納稅申報?

發表時間:2021-07-31 11:28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近來暴雨、洪災頻發,如果您受到洪災影響,遇到發票丟失或繳納稅款等情況。別著急,小編為您分析,解決后顧之憂。


發票丟失怎么辦?能補救!


應當于發現丟失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提交《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不再需要登報聲明作廢。


1.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處理:


①同時丟失已開具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②丟失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③丟失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2.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處理:


①可以取得證明時:取得原開具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②無法取得證明時:例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受災導致資產損失莫發愁!可扣除!


災害襲來,如果企業在洪災中造成了資產損失(如現金、存貨、固定資產等損失),在按規定減除賠償收入和處置收入后,可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申報資產損失,僅需在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報時填報《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即可(相關資料詳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不能按時辦理申報或繳稅?可延期!


1.辦理延期申報申請


如果您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


(1)申請資料: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如果是委托辦理,還需代理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件。


(2)申請期限: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PS:經核準延期辦理申報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


2.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如果您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級或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1)上述特殊困難(即申請條件)包括: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2)申請材料: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如果是委托辦理,還需代理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件。


(3)申請期限: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



汽車泡水報廢,可申請稅款減免


1.所有車主:可以辦理車船稅退稅


一般情況下,車船稅由車主在每年購買機動車交強險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根據《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公安、交通、農業、漁業等車船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完稅憑證,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2. 個人車主:可申請減免個人所得稅


如果車主是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其車輛報廢所發生的損失,可按扣除獲得的保險賠款等后的余額,在當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納稅人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減征幅度和期限,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可能不同。


3. 企業車主:損失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洪澇災害期間,許多企業的車輛也因泡水報廢。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車主為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的車輛報廢、毀損損失,以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和責任人賠款后的余額為標準,依規予以稅前扣除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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