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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個稅年度匯算熱點“5問5答”

發表時間:2021-04-29 08:32作者:用友軟件17704591918

01


問:

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我可以撤銷退稅申請么?



答:在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銷退稅申請。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可以撤銷申請,需辦理更正申報。

此外,為了保障年度匯算正常秩序,我們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設定了可撤銷次數的上限,如果您撤銷退稅申請的次數超過一定數量,系統將自動取消您的網絡撤銷權限,您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后續事宜。請您留意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中關于撤銷申請的提示信息。


02


問:

不方便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通過郵寄申報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申報,郵寄的稅務機關地址信息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通告2021年第1號)二、受理機關 郵寄申報采用定點集中受理方式。負責接收本市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為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燕山地區稅務局(郵寄收件地址:北京市房山區燕山崗南路東一巷8號,郵政編碼:102500,聯系電話:010-80341973)。


03


問:

我取得了境外所得,是否可以通過網絡方式辦理申報?



答:可以。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境外所得申報的便利性,2020年度匯算開放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境外所得申報功能。您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申報境外所得并上傳境外納稅憑證。


04


問:

我可以通過什么渠道下載官方個人所得稅APP?



答:您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在網站右上角選擇“個稅APP”,通過掃碼進行下載。您也可以在各大官方手機應用商城下載。


05


問:

個人所得稅2019年度匯算辦理情況是否影響2020年度申請退稅?



答: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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