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百年互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新規,建議轉發周知!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發表時間:2021-04-01 08:34作者:用友軟件13555512775

2021年4月新規,建議轉發周知!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今天是新的一個月了。4月會實施一些新定。具體有哪些?不妨一起看一下。

一:最高法兩個司法解釋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正確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訴訟被告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行政申請再審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分別在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委員會第1833次會議上討論通過。將于2021年4月1日開始實施?!?/span>

二:國家賠償案件精神損害撫慰金支付標準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國家賠償案件審理中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確定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作出解釋,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該司法解釋認為,造成重大后果的,精神損害賠償費一般考慮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補償金總額的50%以下(包括本數)酌定,同時后果特別嚴重等特定情況的可在50%以上酌定?!?/span>

三:公布《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

《條例》明確指出,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以建設方式分配資產,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應及時辦理資產交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竣工財務結算,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當對已經交付但尚未完成財務結算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資產價值。

四:小規模納稅人繼續享受稅收優惠

公告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從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和全國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五: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不得隨車提供駕駛勞務

《辦法》明確規定,小微型客車的租賃經營者不可以隨車提供駕駛勞務。汽車的性質上,作為租賃登記的小微型客車,不能隨意用于道路運輸經營。租賃此類車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首先要按照道路運輸經營相關管理規定辦理行政許可和汽車使用性質變更手續。

六:老年人辦理出入境證更方便。

老年人辦理出入境證明書實施6項新的措施。①設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體窗口,老年人可以不用在線預約直接在出入境證明廳窗口辦理業務。③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請普通護照、港澳通行證或臺灣通行證,將5年內出入境證明書的照片或居民身份證的照片直接復用。⑤將出入境政務服務平臺升級改造,增加親友代理等面向老年人的在線服務功能,優化操作界面,增設大字體、大按鈕頁面展示。⑥開通政務服務平臺證件速遞服務,為老年人等眾多群眾提供證書快遞、郵費支付、全程快遞信息檢索等便利服務。

七:關于電器產品報廢的處理基金補助金也有所調整。

其中,14英寸以上、25英寸以下陰極射線管電視機補助40元/臺。單桶洗衣機、脫水機(3公斤<干衣量≤10公斤)提供25元/臺補助金,整體式、分體式、一拖多空調器(含室外機和室內機)(制冷量≤14000瓦)補貼100元/臺。

4月除了全國新規即將實施之外,在地方性上也有新規也將實施

廣東:首次將8類未建立勞動關系的特定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江西、黑龍江: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西安:加強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力度



文章分類: 財稅知識
分享到: